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要对这段时间呼吸窘迫综合症的患儿的治疗情况进行了解。及时了解治疗是否有效,患儿是治愈、好转还是没有治愈进行了解,调整治疗方案。
一、治愈标准:
随日龄增长,经肺泡表面活性物质(PS)替代治疗、呼吸支持及对症治疗,患儿呼吸困难症状、体征消失,胸片特征性改变消失,并逐渐脱离呼吸机支持(不包括其他并发症导致不能脱机者)。
二、好转标准:
经积极PS替代治疗及呼吸机支持治疗,病情趋于稳定,生命体征平稳,呼吸支持强度下降,胸片RDS病情程度减轻。
三、未愈标准:
出生后早期,通常为生后72h以内,生命体征不稳定,呼吸困难,呼吸支持持续进行,胸片仍显示RDS的改变,此期间病情可能会受感染、气漏、动脉导管开放等并发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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