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曾有一孕妇在妊娠6个月时患阑尾炎。虽经医生明确诊断,但其家属和本人因担心药物殃及胎儿,拒绝治疗,最终引起阑尾穿孔及弥漫性腹膜炎,导致败血症而致胎死宫内后早产,产妇也因败血症于分娩后第二天死亡。
像这样怕用药的孕妇在临床上不是少数,“药物对胎儿有影响”已使很多孕妇患有严重的“恐药症”。由于胎盘屏障作用是有限的,某些药物对妊娠期胎儿,特别是早期妊娠者确有危害,如药物反应大能使胎儿发生肢短畸形,妨碍胎儿骨骼发育等,属妊娠各期禁忌用药。
对孕妇用药没有绝对安全的,青霉素类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胎儿相对较安全。以上两类药物都能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而起到杀菌作用,因药物毒性低,一般情况下,可安全用于妊娠各期感染患者。大环内酯类毒性也小,在医生指导下可用于孕妇。
五类抗生素绝不能用
氨基甙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卡那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妥布霉素等)对胎儿听力及肾脏有损害;四环素类抗生素(如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甲烯土霉素等)容易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孕早期可致胎儿畸形,四肢发育不良及小肢畸形,孕中期可致牙蕾发育不良,从而使乳牙呈棕黄色及牙釉质发育不良,恒牙发育也受影响,易造成龋齿,孕后期可引起肝、肾损害;喹诺酮类(如吡哌酸、氟哌酸、氟啶酸、氟嗪酸等)在动物实验中可引起幼崽关节发育受损,虽然在人尚无这方面的证据,应用时也应谨慎;磺胺类(磺胺甲基异恶唑等),容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而将胆红素替换出来导致新生儿黄疸;甲硝唑类药物容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尤其是妊娠头3个月,组织器官形成时期更是危险,所以不宜应用。总之,妊娠期患了感染性疾病不可盲目用药,要及时在医生指导下合理选用药物进行治疗。
孕期吃药后可请权威诊断
有些孕妇孕期吃过药,始终担心会影响孩子,为了宝宝的安全起见,最终选择了做人流。令人遗憾的是,从此以后她再也不能生育了。事后回想,当时要是把宝宝留下来,说不定如今宝宝也未必有事。
据统计,孕妇最容易患的疾病就是感冒。很多孕妇因害怕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