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
(1)按劳分配
有许多人员都是因为企业所付出的薪金不合理“调动”的,“同工不同酬,不同工同酬”。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分配原则,体现的是一种公平、公正的分配方法,用在企业再合适不过。
在汉高公司,员工的工资都是依据他的工作表现而定,论功行赏。汉高认为,一个公平的薪酬制度是评价人员的先决条件,工作表现和所得的报酬是成正比的,工资差异十分有必要。在实行金钱鼓励的同时,汉高公司还根据员工工作的具体表现提供各种福利,如员工住宅、膳食补助金、圣诞节奖金、信用磁卡等等。实践充分证明,合理的薪金分配是调动员工积极性、留住员工的关键。
(2)企业利益(利润)要合理分割
世界上知名的大公司大都已实行利润分割,尽管它的形式(如股份制)只是为少数股东的利润。我国的国企到现在才开始对厂长、经理们进行股票期权激励,因为太晚的缘故,许多规模化的民营企业接连失败。巨人集团老总史玉柱坦言:“巨人虽说是股份制,但我一人的股份就占了 90%以上……许多副总不堪忍受,相继离开了公司……”。“巨人”倒下了,他留给我们许多启示,其中就有一条:在利益问题上要共享。
联想集团在一次股权改革时,将中科院送的 35%股份又一分为三:其中的35%分配给了公司创业时期有特殊贡献的员工,20%以时间为限分配给了1984年以后较早进入公司的员工,45%根据做出贡献的大小分配给以后有特殊贡献的员工,不但照顾了老同志,兼顾了企业未来的发展,更重要的是,留住了“联想”的高水平人员。
人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合理的利益(利润)分割可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唯才是用
创建日本技研工业公司的田宗一郎从没想过让他的儿子接手他的事业,他有他的经营哲学:“家庭归家庭,事业归事业”。自感需要让贤,于是他在创业 25年后,把事业交给了河岛喜好。此间为了让贤,他甚至用眼泪去劝说任该公司常务董事的弟弟一起退休。
松下幸之助起用山下俊彦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山下俊彦原是一名普通雇员,具有出色的才能,对公司内部因循守旧等弊端看得很准,又锐意改革。松下幸之助发现了他的才干,认为他是松下家庭中找不到的杰出人员,于是,他不计门户出身,力排众议,破格起用了山下俊彦,山下俊彦就任总经理后,亦颇有松下幸之助遗风。在他当总经理的第二年,松下公司的经营状况由原来的“守势”经营迅速变为积极进攻的状态。 1983年,松下公司的利润总额达到1891.1亿日元,比山下俊彦刚上任的1977年利润976.8亿日元几乎增加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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