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哺乳期妈妈喂养的五大禁忌

北美健康生活网-多伦多社区 youlife.ca 09-11 来源:pcbaby 健康评论()

纯母乳喂养的持续时间

美国儿科学会建议纯母乳喂养应持续六个月,此后根据妈妈和婴儿双方的意愿,母乳喂养可再延续一年或更久。这一建议也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医学研究院的支持。

研究发现,纯母乳喂养四个月和六个月的婴儿的健康状况——包括胃肠道疾病、中耳炎、呼吸系统疾病和过敏性疾病的情况,以及母亲产后的月经推迟状况和产后瘦身状况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证明了持续纯母乳喂养六个月的建议是合理的。

与从未喝过母乳的婴儿相比,纯母乳喂养四个月的婴儿患呼吸道疾病、中耳炎或腹泻的概率显著高于纯母乳喂养六个月及六个月以上的婴儿。和纯母乳喂养超过六个月的婴儿相比,纯母乳喂养四到六个月的婴儿得肺炎的风险增加了四倍。不仅如此,坚持纯母乳喂养六个月还可以延长母亲的哺乳闭经期,并因此延长生育间隔,从而降低产下早产儿的风险。

美国儿科学会发现,因为家族病史、个人的发育状况,或社会和文化动力学方面的因素,一些婴儿不到六个月就开始添加辅食,这些辅食包括含麸质的谷物。由于母乳喂养可以提供免疫保护,学会建议婴儿只有在纯母乳喂养的情况下,才能开始这些辅食的添加。随着添加的辅食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母亲应继续用母乳喂养,直至婴儿长到一岁或一岁以上。

母乳喂养的各种禁忌

患有某些疾病的婴儿不适合用母乳喂养,这些为数不多的疾病包括经典半乳糖血症引起的代谢紊乱。患有其他代谢疾病(例如苯丙酮尿症)的婴儿在血液可以监控的情况下,可以用母乳和专用的无蛋白质食品或改良配方奶粉进行交替喂养。感染了人类嗜T淋巴细胞病毒Ⅰ型、Ⅱ型或者患普鲁氏菌病且未进行治疗的母亲不能进行母乳喂奶,也不能用挤出的乳汁喂食婴儿。

如果母亲患易传染的肺结核病且未进行治疗,或者患其乳房患有活动期单纯疱疹,也不应进行哺乳,但是可以用挤出的乳汁喂婴儿,因为这些传染性微生物并不会通过母乳传播。当患有肺结核病的母亲已经接受治疗至少2星期,并被确认已不再具有传染性,她就可以重新开始哺乳。

如果母亲在分娩前5天至分娩后2天期间患上水痘,则需要将她和婴儿隔离,但是母亲挤出的乳汁可以用于喂养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建议,急性感染H1NI流感病毒的母亲应该暂时与婴儿分离,直到她不再发烧,但是隔离期间可以喂婴儿母亲挤出的乳汁。

在发达国家,艾滋病病毒(HIV)测试结果呈阳性的妈妈不建议进行母乳喂养。然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营养不良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导致非母乳喂养婴儿的死亡率增加,婴儿从母乳中获得的益处可能超过了从中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

在艾滋病流行的地区,与同时吃母乳和其他食品或婴儿配方奶的婴儿相比,前三个月用纯母乳喂养的婴儿感染艾滋病的几率更低。最近的研究证明,在前六个月持续用纯母乳喂养,同时结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可以显著降低婴儿出生后感染HIV-1的几率。

酒精没有催乳作用,相反它可以导致母体对婴儿的吸吮反应迟钝,影响泌乳激素的分泌,还会影响婴儿的运动发育。因此,母亲应该尽量减少摄入酒精饮料,为了使婴儿摄入的母乳中酒精含量降到最低,母亲应该至少在饮酒两小时后再进行哺乳。

哺乳母亲抽烟也不是母乳喂养的绝对禁忌,但是这种行为应该被极力劝阻,因为它与婴儿呼吸道过敏和婴儿猝死综合症(SIDS)的发病率增加有着一定的关系。为了尽可能降低婴幼儿被动吸入二手烟的负面影响,不应在婴儿面前抽烟。吸烟也是导致乳汁分泌量减少和婴儿体重增加缓慢的风险因素之一。

哺乳期饮食

营养良好的授乳母亲,日常能量需求会增加,只要略微增加均衡且多样化的日常饮食量即可获得这些能量。尽管母亲在母乳哺育期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与孕期相似或稍多一点,但对于哺乳期的营养补充并没有固定的建议。许多医生建议,哺乳期应继续摄入孕期服用的维生素补充剂。每周食用1-2份鱼肉(比如,鲱鱼、罐装淡金枪鱼和鲑鱼)也可满足营养需求。

尽管存在摄入过量汞或其他污染物的风险,但同时也可以摄入足量DHA,而DHA对神经行为的益处足以抵消前者的风险,而且避免食用食肉性鱼类(比如,梭子鱼、枪鱼、鲭鱼、方头鱼和剑鱼),也可将此风险降至最低。营养不良或者选择性食素的母亲除补充DHA外,可能还需要补充多种维生素。

哺乳期用药

当授乳母亲处于诊断阶段或药物治疗阶段时,有关其母乳喂养的建议都应在母婴双方的利益和婴儿接触药物的潜在危险之间做出权衡。哺乳期女性禁用的药物种类很少,而且这些药物通常可以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发布了一个名为LactMed的网络数据库,你可以在这个数据库中找到关于哺乳期女性安全用药的最新、最全面的信息资料。

美国儿科学会也即将发布一条有关将药物及其他化学物质转移到母乳中的政策说明,该说明将提供一系列补充建议,其中尤其针对精神药物、草药、催乳剂、麻醉剂和止痛药。一般而言,当母亲在使用以下药物时不建议进行母乳喂养:安非他命、化疗药品、麦角胺和他汀类药物。

许多用于孕哺期的精神药物并没有提供充分的药理数据对母乳或以乳汁为主要食物的婴儿的血液浓度进行说明。此外,早期婴儿在关键的生长阶段中接触这些药物后会产生哪些长期的神经反应也未得到说明。

最近一篇全面的评论文章提到,在目前可用的96种精神药物中,只有62(65%)的药品有药理学和临床学的信息数据,而只有19种药品的信息可供制定安全的医疗方案,从而适合用于授乳母亲。

有关母体在接触诊断放射性物质后暂停哺乳的必要性以及暂停时间的长短,美国核管理委员会和一些医学评论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意见。此外,当哺乳期婴儿患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时,应当实施特别的预防措施。为使婴儿溶血症的风险降到最低,妈妈应当避免服用蚕豆、呋喃妥因、伯氨喹和非那吡啶。

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

所有的婴儿在出生后的1天内都应肌肉注射0.51.0mg维生素K(植物甲萘醌),以降低新生儿出血性疾病的风险。建议在第一次母乳喂养完成后进行注射,但不应迟于出生后6小时。不应让婴儿一次口服维生素K,因为口服的吸收率不定,不能为母乳喂养婴儿提供足够的药物浓度及储备。

生活方式的变化、遮阳帽和局部防晒用品的使用使婴儿接受的日照减少,导致婴儿维生素D缺乏/不足以及佝偻病的发生呈增长趋势。为了维持足够的血清维生素D浓度,所有母乳喂养儿应从出院时起每天口服400U维生素D

在出生后6个月内不应补充氟化物。在6个月到3岁之间,氟化物的补充仍应有所限制,只有生活在水中氟化物浓度低于0.3ppm的地区的婴儿才应该予以补充。婴儿约6个月大的时候,应开始添加富含铁和锌的辅食。小于六个月的婴儿可能需要口服补铁滴剂以补充铁含量的不足。

早产儿应同时补充多种维生素和口服铁剂,直到婴儿能够摄入全面的饮食,并且生长发育和血液系统状况也达到了正常。

使用安抚奶嘴

相关数据证明,过早使用安抚奶嘴可能导致母乳喂养成功率降低,因此在新生儿期的安抚奶嘴的使用应限制在一些特定的医学情况下,其中包括:缓解疼痛、作为安慰物、或作为增强口腔运动机能治疗程序的一部分。

由于使用安抚奶嘴可能减少婴儿猝死综合症(SIDS)的发病几率,可建议健康足月婴儿的母亲在良好地实行母乳喂养的情况下,即婴儿出生后大约3-4周的时候,在婴儿小睡或睡觉时使用安抚奶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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